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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,5-二氨基-1-(2-羟乙基)吡唑硫酸盐物质环境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公开说明
发布日期:[2025/11/06]

按照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》,公司对4,5-二氨基-1-(2-羟乙基)吡唑硫酸盐产品办理常规登记手续,并于2025年4月2日获得4,5-二氨基-1-(2-羟乙基)吡唑硫酸盐新物质常规登记证书,于2025年10月23日提交首次活动报告,在生产4,5-二氨基-1-(2-羟乙基)吡唑硫酸盐产品过程中,我司对三废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内容:

  • 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,按照污水处理流程后达标排入萧山污水处理厂。污水处理流程为:调节池+铁碳微电解+氧化+中和压滤+絮凝沉淀+厌氧水解+PSB+兼氧+好氧+二沉池;
  • 该产品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酸、溶剂精馏残渣、废包装物和污水处理污泥,均委托有资质的企业焚烧处理,不存在自行处理情况,
  •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入经过车间预处理后进入公司RTO处理,后达标排放;

   我司对该产品的环境管理要求有:已将该物质登记信息通过邮件传递给下游客户;生产过程中持续关注环境风险控制措施,并保存相关资料;

后续会持续跟踪关注该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新的危害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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